2020年12月9日,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命名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甘族发〔2020〕74号),正式命名安宁区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此次命名,标志着安宁区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获得圆满成功,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了新的台阶!
近年来,安宁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及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认真落实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部署,积极融入兰州市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大局,坚决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注重统筹谋划,建立工作机制,强化主体责任,加强政策保障;突出主线和主题,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聚焦产业发展,精准施策,夯实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积极构建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新社区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坚持用法律保障和加强民族团结,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注重创建实效,强化基层基础,丰富载体渠道,打造特色品牌,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20年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开展以来,安宁区坚持把创建工作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各环节。通过实施“全覆盖”“精准滴灌”“文化引领”“权益保障”“金种子”“经济提速”“精神家园”“生态环保”“民心满意”“依法治理”十大工程,成立“校地统战联盟”,形成了网格化民族团结共建、资源共享、多点发力、各方协作的大格局,各级各部门、驻区各大高校和各族干部群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团结,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一部“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主旋律唱响十里桃乡,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已成为各族群众行动指南和自觉行为,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安宁的热土上绽放出绚烂光彩。一个精致秀美、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安宁,在“一带一路”上焕发出了新光彩,跃身成为了镶嵌在黄河北岸的一颗璀璨明珠!
兰州市安宁区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
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